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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整合强大的传播资源发布时间:2010/8/28 11:47:56 编辑:武汉创研
美国微软公司和雅虎公司7月29日宣布达成在互联网搜索和广告业务方面的合作协议。根据这项有效期为10年的协议,雅虎将在其网站使用微软新推出的“必应”(Bing)搜索引擎,并将其核心搜索技术授权给微软使用。
此外,雅虎将负责两家公司的搜索广告,在合作的前5年,雅虎网站搜索广告营业收入的88%归雅虎。但是,双方合作仅限于互联网搜索和广告,在电子邮件、即时通信和网络陈列式广告方面,双方继续保持竞争。
微软和雅虎是多年“宿敌”,在互联网业务方面竞争激烈。特别是去年微软提出以470多亿美元收购雅虎的方案,屡遭拒绝。如今双方携手合作,其目标直接指向搜索引擎市场上的巨头谷歌。谷歌现占据美国网络搜索市场65%的份额,雅虎占近20%,微软新近推出的“必应”搜索引擎虽大受好评,但市场占有率仍在8%左右。微软和雅虎的管理层毫不讳言双方合作的用意。微软首席执行官鲍尔默说,微软“将给搜索业务带来创新”。雅虎表示,在雅虎的辅助下,微软“将达到所需规模和在市场上形成竞争”。
谷歌显然不愿看到竞争对手结盟。去年,谷歌为阻止雅虎倒向微软,一度同雅虎开展搜索业务合作,在微软和美国监管机构的反对下才被迫退出。此外,谷歌还推出了自己的网络浏览器,并且正在研发基于网络的电脑操作系统,招招击中微软“要害”。由于微软同雅虎的合作协议仍需监管机构批准,预计谷歌将会大唱“反调”。
搜索引擎为何受到如此青睐?美国斯坦福大学副教授保罗·萨弗指出:“知识经济是创造者经济,消费者同时也是创造者。”在传统工业时代,企业生产产品,消费者购买产品。但在知识经济时代,消费者创造需求,企业在同消费者的互动中提供产品和服务。互联网用户在输入搜索关键词的同时,无形中把个人喜好已经透露给了搜索平台。
在此基础上,微软在试图收购雅虎之余,从未减少对搜索引擎的投入。微软首席软件设计师去年指出,过去10年间,电脑时代已让位于以网络为中心的体验时代,微软将采取“软件+服务”的新战略。本次在和雅虎的合作中,微软将获得雅虎用户的搜索数据,对数据的分析将为其进军互联网提供“弹药”。实际上,微软与雅虎合作,目标在搜索引擎之外。这是微软愿意在搜索广告利润分成上向雅虎做出重大让步的原因。
美国国际商业机器公司技术专家艾尔文·瓦拉达瓦斯基—伯格认为:“知识经济的核心是信息技术基础上的网络市场和网络社会。”微软、雅虎和谷歌作为互联网三巨头,时而竞争,时而合作,折射出信息时代竞争形势的瞬息万变。它们分别根据自身特点,调整战略,为的就是在“网络市场和网络社会”上占据更为有利的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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